在中医“理、法、方、药”的体系里,方剂和治法是紧密相连的两大板块。治法是在明确病因、辨清证候后定下的治疗方法,方剂则是在治法指导下,按组方理论配伍成的药物组合,简单说就是“法随证立”“方从法出”。就像遇到风寒表证,有恶寒发热、头痛身痛等表现,舌脉也符合,辨证后依据“治寒以热”“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”的原则,确立辛温发汗解表法,再组成麻黄汤这类方剂,让邪从汗出,病就好了。所以,治法是用方、组方的依据,方剂是体现治法的主要手段,二者相互依存,缺一不可。
《黄帝内经》里关于治法的记载很丰富,后世医家不断发展完善,其中清·程钟龄提出的“八法”很有代表性和概括性。
- 汗法:通过开泄腠理、调畅营卫等,让在表的六淫之邪随汗而解。像外感表证、疹出不透等见表证的情况都能用,还分辛温、辛凉之别,常和补法、下法等合用。
- 吐法:用涌吐的方式,让咽喉、胸膈等部位的痰涎、宿食等从口中吐出。适用于中风痰壅、宿食阻胃等病情急迫又需吐出的证,但体虚气弱、妇人新产孕妇等得慎用。
- 下法:荡涤肠胃、通泄大便,使肠胃有形积滞从下排出。适用于燥屎内结、瘀血内停等,因积滞寒热、正气盛衰不同,还分寒下、温下等,常和汗法、吐法等配合。
- 和法:和解或调和,解除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等失和之证。和解法主要用于半表半里的少阳证,和法范围还挺广,像肝脾不和、气血失和等都能用。
- 清法:通过清热、泻火等,解除在里热邪。适用于热证、火证等,热邪在里有气分、营分等区别,清法又分清气分热、清营凉血等,常和补法、下法等配合。
- 温法:温散里寒,消散在里寒邪。适用于里寒证,有寒从内生或外来的区别,温法又分温中祛寒、回阳救逆等,常和补法配合。
- 消法:通过消食导滞等,使有形之邪渐消缓散。适用于饮食停滞、气滞血瘀等,和下法都治有形实邪,但适应病证不同,消法常和补法、下法等合用。
- 补法:滋养补益,恢复人体正气,治疗虚证。虚证有气虚、血虚等区别,补法也分补气、补血等,还有峻补、缓补等法,一般无外邪时用,若邪气壅盛又正气亏虚,也可和汗法、下法等配合。
临床病情复杂,常常需要数法合用,就像《医学心悟》说的“一法之中,八法备焉;八法之中,百法备焉”。这“八法”把中医治法梳理得很清晰,也让我们看到方剂与治法之间的紧密联系,学习这些,对理解中医组方用药、辨证施治很有帮助。